网站备案:关于域名证书的最新通知根据工信部64号文(http://www.gdca.gov.cn/site/20.asp)规定:依据网站主办者提交的域名证书或域名注册机构网站公共查询信息,核验网站域名所有者与网站主办者身份的一致性,不一致不予受理。 现按照管局要求,境内注册的一定要域名注册证书,域名注册证书一定是注册机构开具的,不能是一些无注册资质的代理商开;境外(针对无法转回国内的域名)
新备案平台各状态说明:报备阶段:是指新增备案流程,也就是还没有备案号的阶段。变更阶段:是指已经有备案号,对备案信息进行变更的阶段。报备阶段/待核实:您的备案信息已填写,需要等待新一代备案专员的初步核实。报备阶段/未提交至省局系统:您的备案信息已经通过新一代备案专员的初步核实,需要等待新一代备案专员将信息提交到省管局。报备阶段/核实退回:您的备案信息未能通过新一代备案专员的初步核实......
根据《工信部64号文》规定,网站备案必须提供相关证件扫描件上传。您在新增加备案时可以浏览扫描件上传,已经有备案号的网站也必须补上传相关证件。(在ICP备案信息列表->浏览备案详情中可以重新上传相关证件)2011-04-19 由于管局无法同时进行操作变更主体及新增网站,所以请在变更主体信息的同时,不要新增网站信息!等主体变更信息通过后再进行新增网站信息。
1、工商营业执照(扫描件)2、网站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3、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资料表(扫描件)4、授权书(打印扫描件)5、《网站备案信息现场核验登记表》(扫描件)6、《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扫描件)7、《信息安全协议》(扫描件)8、虚拟机租用合同(必须是我公司申请的虚拟主机)9、域名证书》(扫描件)
从即日起我司将为所有客户执行新的ICP备案流程。一、托管用户ICP备案流程:1、 新上架的客户都要求先备案后接入,网站主办者先在网上提交备案,5个工作日内经预核验后,我单位向网站主办者发送现场核验通知或信息退回的短信提示:“您提交的网站备案信息已通过预核验,请在1周内由网站负责人本人携带有关证件原件到我单位备案现场办理核验手续”或“您提交的网站备案信息